日前,榆林市人民政府发布《榆林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根据报告内容显示,2021年,榆林市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目标任务,安排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6亿元,推进大气、水体、土壤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中心城区散煤治理进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13天,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全省第一,连续两年成为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城市。
报告指出,2022年榆林市节能环保支出16.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7.4亿元,补助县区9亿元。主要用于加快绿色发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建设等。
在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措施中,报告指出,榆林市将大力支持生态保护与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统筹推进黄河流域山水林田坝草沙综合治理,大力支持“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稳步推进防治二次沙化和国土绿化五年行动,支持矿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快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南治土、北治沙、全域治水理念,大力支持铁腕治污37项行动,扎实做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推进大气、水体、土壤综合治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是支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重点领域和“两高”项目开展减污降碳节能升级改造,支持推广发展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根据榆林市发改委《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答复的函》内容显示,榆林市正在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清洁取暖工作,经初步统计,清洁取暖改造户数约18万户,未来三年内约需市县两级补助资金9亿元。市级财政不再实施普惠性的民生补助。鼓励财政收入较好的县区,自行制定天然气采暖补助政策。
具体改造方式上,根据《关于榆林市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显示,榆林市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将遵循“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多能互补”的原则,对县城建成区、农村地区(包括城乡结合部)开展清洁取暖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其中针对煤改气、煤改电改造的居民,拟通过购置户用燃气采暖壁挂炉、电取暖产品(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太阳能+电辅热)实现清洁取暖。
补助标准方面,公告指出,按照“只补初装不补运行”的原则,以户为单位,补助面积不超80平方米。
煤改气项目。每户给予设备购置一次性最高补助5000元,初装费和入户管线、暖气片等资金由居民自筹解决。
煤改电项目。中央及地方补助资金不超过设备购置费的80%,居民自筹不低于20%,其中购置户用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每户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8000元;购置户用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每户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2000元;购置太阳能+电辅热设备,每户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