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长春市政府召开了“2017-2018全市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春市城区冬季公用服务保障工作自2017年10月25日零时起至2018年4月10日零时结束,总计168天。为积极应对冬季重污染天气,长春市今冬将实施“错峰开栓”。明日零时,全市具备供热条件的供热企业将开始提前开栓供热。
城区在网供热面积达2.46亿平方米
会上,长春市公用局对今冬长春市公用服务保障基本形势进行估计,供热方面,城区在网供热面积已经达到2.46亿平方米,热电联产比例39.2%。供水方面,今冬平均日用水量98万立方米,预计最高105万立方米,城区五座净水厂制水能力可基本保障。
燃气方面,管道天然气日均供气量在280万立方米左右,预计最高日供气量可达到370万立方米,车用燃气维持在日均55万立方米至65万立方米。
在城区供热方面,市公用局要求于10月18日前,全面完成供热设施、设备检修。各供热企业要严格遵循供热系统技术规范和检修程序,对各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提前开展水压实验。
对拟实施锅炉淘汰并网的供热区域,各供热企业要确保新接收的区域供热平稳。各供热企业对供热设施、设备维修改造情况将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各供热热源应提前做好冷态运行,及时调整供热管网平衡,着重检查热网末端的水压、温度、流量。
各热电厂煤炭储备要保证15天用量
煤炭,是供暖不可或缺的原料。市公用局要求冬季运行期间,各热电厂煤炭储备应保证15天用量。开栓前,各采暖锅炉房储煤应达到采暖期用煤量的70%以上。各供热单位要组织修缮好储煤场地、设施,建立煤炭应急运输渠道,防止发生“棚煤”、缺煤等煤炭事故。
有条件的供热企业,应一次性储备整个采暖期的供热用煤。供热信息网了解到为积极应对冬季重污染天气,各供热企业要保证储备6-10天低硫份、低灰份优质煤。市储备应急煤炭5万吨。
具备条件热企20日零时供热
本采暖期,正常供热开栓时间是25日零时,长春市继续实施弹性供热,具备条件的各供热企业20日零时开栓供热。各供热企业全面完成供热设施、设备检修,自9月下旬陆续开始一次网注水;十一期间,开始二次网注水工作,开始了设施的调试、冷运。10月18日前,各供热管网系统要全部完成注水工作。
采暖期开栓前和采暖期结束时,如遇天气变化、寒流影响,供热企业应提前开栓,延长供热天数。为积极应对冬季重污染天气,各供热企业保证6-8天以上的低脱煤、低灰煤,完善《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防止各大热企同时开炉污染环境,长春市今冬实施“错峰开栓”,并加强煤场、煤渣管理,降低扬尘。
将逐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
随着供暖越来越智能化,各种先进热计量系统安装入户,长春市各供热企业保证热计量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提供有效计量数据的同时,逐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
每年冬季,供暖都是市民最关心的话题,长春市要求保证供热质量,提高服务品质,加强《长春市供热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运用,对质量不达标、信用等级差、群众反映强烈的供热单位要挂红牌、亮红灯,责令限期整改;对供热质量好、居民投诉少、实行舒适型供热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热电厂热网覆盖内的各调峰锅炉房,在采暖期开始后,要确保设备完好,全时待命。
如遇突发情况,各相关供热企业在接到参与调峰调度命令后,24小时内启动调峰锅炉。
优先保证采暖用水
采暖期开栓前,长春市将科学调整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优先保证采暖用水。
长春水务集团通过分区、分期注水方式,减轻集中采暖注水时造成城区需水量的大幅波动。在集中、大量的锅炉注水期间,提前做好采用临时供水车向蓄水池补水准备。确保各注水区域水量充足、压力稳定。
10月25日前,将对一户一表新出户改造用户和已经出现保温层破损、未进行防寒处理的楼道内供水管道的保温维护,对户外水表、地沟管道、阀门井等防寒薄弱环节填充防寒材料。